“十字架上的光芒,溫柔又慈祥,帶著主愛的力量,向著我照亮。我的心不再隱藏,完全的擺上,願主愛來澆灌我,在愛中得自由釋放。我願意降服,我願意降服,在你愛的懷抱中,我願意降服。你是我的主,你是我的主,永遠在你懷抱中,你是我,你是我的主。”(讚美之泉詩集)
我喜歡“愛!我願意”這一首聖詩,輕輕的唱著這一首歌,柔和的旋律和詩歌的意境會觸摸著我的心,我腦海裡會想起半世紀前遙遠的往事,過了半世紀了,?如同昨日,歷歷在目。
在我十一歲時,父親送我到教會中學去唸書,在學校的崇拜聚會中,我生平頭一次聽到十字架的故事;那一天校方請了趙世光牧師來講道,趙牧師提到主耶穌如何爬山越嶺去尋找迷失的的小羊,祂為了要拯救我們,甘心為我們捨命在十字架,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決志呼召的時候,趙牧師帶領著同學們一同唱回應詩歌,“歸家吧!歸家吧!何必再流盪,天父伸開慈愛的雙手,歡迎你歸家。”當時,十字架上的光芒,溫柔又慈祥,帶著主愛的力量,向著我照亮,我禁不住淚如泉湧,我對主說:“主啊!我願意降服!”那一天我成了基督的門徒,上帝的子民,我忘不了那時心靈的悸動,也忘不了神所賜心靈的平靜,那是很奇異的經歷,彷彿看到一面平靜的湖面,沒有漣漪,清澈見底,給人一種很寧靜又很聖潔的感覺,我深信這就是屬天的寧靜,罪得赦免的平安。
又過了一些日子,我參加了神學院舉辦的退修會。那一天正巧是七月七日,計志文牧師提到了七七廬溝橋事變,抗日八年戰爭的淒慘壯烈,人們流離失所,家破人亡。他也提到在戰亂中,如何帶著一群孤兒露宿風餐逃離戰區,說到悲慘之處聲淚俱下,大家都深受感動。計牧師話鋒一轉,提到屬靈的爭戰,在罪惡的蹂躪下,人們走向永恆的死亡。他以充滿感性的聲音,挑戰我們去關懷在罪惡和苦難中的人們。在那一時刻,十字架上的光芒又向著我照亮,我走到臺前對主說:“主啊!我願意降服,我願意把生命全然獻上給你。”
走上全然奉獻的道路,是出於感動,也經過一番的掙扎;對主說:“主啊!我願意!”是一次的承諾,一生的執著,也是天人交戰的考驗,選擇順服主和否定自我的操練。
在加利利海邊,主耶穌曾經三次查問彼得的愛心,也三次交待彼得去餵養主的羊;過後主耶穌說: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,你年少的時候,自己束上帶子,隨意往來;但年老的時候,你要伸出手來,別人要把你束上,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。(約21:18)“帶你到你不願意去的地方”這是嚴峻的考驗。我們在事奉的歷程中,也經常面對心不甘,情不願的事情,誰願意被人打了右臉,連左臉也轉給他?誰願意被人強迫走一里路,還陪他走第二里路?(參太5:38-44)誰願意無辜受苦?誰願意放棄權利?誰願意忍受冤屈?誰願意默然不語?但是,這事若是出於主,是主所許可的,求主給我一顆順服的心,對主說:“主啊,我願意!”因為我曾經如此的承諾,“是自己的手甘心放下世上的享受;是自己的腳甘心到苦難的道路上來奔走!”(錄自獻給無名的傳道者,邊雲波著)